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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校级助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
2022-01-20 15:35  

根据国家、省、市相关文件精神“学校应拿出部分学费收入设立校级助学金,用以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,以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”的要求,同时也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全面发展,切实解决特别困难家庭且品学兼优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困难,结合我校实际,特对本办法进行修订。

一、评定范围、评定名额及奖励标准

(一)本办法适用于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学生。

(二)校级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,奖励标准为2000/.学年,实行等额评定。资助名额以学校每年分配下达名额为准,原则上不超过二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25%

(三)本助学金旨在解决家庭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的学习、生活实际困难。

二、评定基本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二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(三)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违法、违纪行为;

(四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上一学年每学期操行分评定等次必须为“优秀”;

(五)上一学年学习成绩须在本年级(专业)排名前5%(含5%)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;

(六)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。

三、评定机构与原则

(一)学校成立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,校长任组长,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,技校管理科全体教师为成员,全面指导、监督我校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。

(二)成立以技校管理科科长为组长,各年级辅导员、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校级助学金评审小组。

(三)评审工作要严格制定工作制度,规范工作程序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实行民主评议与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(四)同一学年内,获得其他奖、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校级助学金。

(五)以班级为单位,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,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,负责民主评议工作。评议小组成员中,学生代表人数要合理配置,并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,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%,评议小组成立后,人员名单要上报学生科评审小组及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。

四、评审程序

(一)各年级及班级通过年级大会、班会、QQ群等多种渠道,加大宣传力度,让全体学生了解评审条件及原则等,由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,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。

(二)各年级辅导员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,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报评审小组,评审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和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,拟确定候选推荐名单候报学校评审委员会终审。

(四)学校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小组推荐的名单进行终审,并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中职资助卡。

五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,由技校管理科负责解释。

附件: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校级助学金申请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


附件:

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校级助学金申请表

学生

基本

情况

姓名

民族

年级

专业

身份证号码

户口性质

□城镇    □农村

家庭人口数

   

联系方式

   

联系方式

详细通讯地址

邮政编码

家庭

成员

情况

姓名

年龄

与学生关系

工作(学习)单位

职业

年收入(元)

健康状况

家庭困难情况

(注:1.请按实际情况填写2.请尽可能提供相关认定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。)

班级

评议

小组

意见

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、品学兼优(综合排名年级前5%

陈述理由:

评议小组组长签字: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

学生科意见

经班级评议小组推荐,学生科初审:

同意班级评议小组意见。

不同意班级评议小组意见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学生科科长签字(公章):

       

学校评审委员会

意见

经学生科初审,学校评审委员会终审,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:

£同意班级评议小组和学生科意见。

不同意班级评议小组和学生科意见。

评审委员会组长签字(学校公章):      

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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