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、省、市相关文件精神“学校应拿出部分学费收入设立校级助学金,用以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,以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”的要求,同时也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全面发展,切实解决特别困难家庭且品学兼优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困难,结合我校实际,特对本办法进行修订。
一、评定范围、评定名额及奖励标准
(一)本办法适用于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学生。
(二)校级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,奖励标准为2000元/人.学年,实行等额评定。资助名额以学校每年分配下达名额为准,原则上不超过二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25%。
(三)本助学金旨在解决家庭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的学习、生活实际困难。
二、评定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三)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违法、违纪行为;
(四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上一学年每学期操行分评定等次必须为“优秀”;
(五)上一学年学习成绩须在本年级(专业)排名前5%(含5%)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;
(六)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。
三、评定机构与原则
(一)学校成立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,校长任组长,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,技校管理科全体教师为成员,全面指导、监督我校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。
(二)成立以技校管理科科长为组长,各年级辅导员、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校级助学金评审小组。
(三)评审工作要严格制定工作制度,规范工作程序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实行民主评议与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(四)同一学年内,获得其他奖、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校级助学金。
(五)以班级为单位,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,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,负责民主评议工作。评议小组成员中,学生代表人数要合理配置,并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,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%,评议小组成立后,人员名单要上报学生科评审小组及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。
四、评审程序
(一)各年级及班级通过年级大会、班会、QQ群等多种渠道,加大宣传力度,让全体学生了解评审条件及原则等,由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,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。
(二)各年级辅导员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,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报评审小组,评审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和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,拟确定候选推荐名单候报学校评审委员会终审。
(四)学校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小组推荐的名单进行终审,并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中职资助卡。
五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,由技校管理科负责解释。
附件: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校级助学金申请表
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
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
附件:
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校级助学金申请表
学生 基本 情况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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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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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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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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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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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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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性质 |
□城镇 □农村 |
家庭人口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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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生 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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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长 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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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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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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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 成员 情况 |
姓名 |
年龄 |
与学生关系 |
工作(学习)单位 |
职业 |
年收入(元) |
健康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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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困难情况 |
(注:1.请按实际情况填写;2.请尽可能提供相关认定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。) |
班级 评议 小组 意见 |
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、品学兼优(综合排名年级前5%) |
陈述理由: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: 年 月 日 |
学生科意见 |
经班级评议小组推荐,学生科初审: □同意班级评议小组意见。 □不同意班级评议小组意见 学生科科长签字(公章): 年 月 日 |
学校评审委员会 意见 |
经学生科初审,学校评审委员会终审,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: £同意班级评议小组和学生科意见。 □不同意班级评议小组和学生科意见。 评审委员会组长签字(学校公章)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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