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、团支部、全体学生:
为树立典型、鼓励先进,更好地促进我校的学风、校风建设,激励广大学生发扬勤于学习,勇于创造,甘于奉献的精神,整体推进我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,经学校研究,决定开展2022—2023学年度个人及集体评优表彰活动,请各班级、团支部认真做好各奖项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2021、2022级各团支部、班级,全体学生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三好学生
1.思想品德好: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热心为集体服务,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及社会实践活动;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。严格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《学生守则》,其言行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作用;无违纪及处分,每学期操行分不低于90分。
2.学习效果好: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善于动脑筋,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。在校期间各学科成绩优异,期末考试无补考;在省、市、学校各类活动及比赛中获奖者优先。
3.身心素质好: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身体健康,具有自尊自爱、自立自强、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;所在寝室卫生达标,无被通报不良记录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符合“三好”学生条件,并担任团学及班级干部职务;自觉树立为学校、班级和同学热情服务的思想,积极为班级和同学服务,为形成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;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,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;能出色地承担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,其承担的学生工作有实绩,在同学中有威信,并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。
(三)优秀团干
担任团学及团支部干部;在团组织岗位上工作满一学期,热爱共青团工作,熟悉团组织工作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,在团干部岗位上务实有效地开展工作,富有奉献精神,在团组织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;在校期间期末考试无补考,各学科成绩优异;无违纪及处分,每学期操行分不低于85分,所在寝室卫生达标,无被通报不良记录。
(四)优秀团员
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力和义务,积极组织或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教育及志愿服务活动,以《团章》规范自己的言行,热爱团组织,信念坚定,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遵守校规校纪和团组织的纪律,勤奋刻苦,开拓创新,在团员中起到表率作用。2021级在校期间期末考试补考门数≤2门,2022级在校期间无补考科目;无违纪及处分,每学期操行分不低于85分。
(五)优秀团支部
1.定期召开团员大会,通报和协商团的工作,加强团籍管理,加强学风建设,积极发展新团员,认真做好“推优工作”。支部成员在期末考试及格率达(补考前)80%以上;支部成员无违纪及处分,操行分平均不低于80分;所属寝室卫生达标,无被通报不良记录。
2.定期宣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,组织团员青年大学习效果好、完成率达100%;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,团结带领团员积极追求进步,努力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。
3.集体凝聚力、荣誉感强,团结互助,积极上进,尊师爱校,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,支部成员无破坏公物、打架斗殴、考试作弊等违法乱纪的人和事。
(六)先进班集体
1.重点考核班级组织管理,班风好、学风好,班级同学互相帮助,团结友爱,遵规守纪,有积极正确的集体舆论,在省、市及学校举行的各项竞赛和活动中表现突出,在学校中有良好的声誉。
2.学习风气浓厚,全班同学学习目标明确,态度端正,学风严谨,热爱所学专业、勤奋好学、互相帮助、善于思考、动手能力强。班级成员在期末考试及格率达(补考前)80%以上;所属成员无违纪及处分,操行分平均不低于80分;所属寝室卫生达标,无被通报不良记录。
3.班级凝聚力强,人人关心集体、集体荣誉感强,团结互助,积极上进,讲文明、有礼貌,尊师爱校,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,无破坏公物、打架斗殴、考试作弊等违法乱纪的人和事;积极参加劳动,爱护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。
三、各奖项评选比重
类别 |
权限比重 |
名额分配 |
2021级 |
2022级 |
三好学生 |
1% |
2 |
3 |
优秀学生干部 |
1% |
2 |
3 |
优秀团干 |
1% |
2 |
3 |
优秀团员 |
3% |
6 |
8 |
优秀团支部 |
10% |
1 |
先进班级体 |
10% |
1 |
四、评选要求
(一)学校评审委员会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,严格掌握评选标准,保证质量,宁缺毋滥。
(二)推荐的候选名单,必须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,严格实行公示制度,杜绝弄虚作假。
(三)推荐学生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,退回所报材料,不得再次补报。
五、评审程序
班级及团支部评议推荐;评选小组召开会议,对各班、团支部上报的初评名单进行评议审核;通过后张榜公示,无异议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。
六、材料填报要求
(一)严格按照相应评优项,认真填写申请表,字迹工整,无涂改项;
(二)学生期末成绩单、操行分统计及所获省、市、校级奖项材料由各年级班主任提供,提交评审小组审核。
(三)参评个人及集体于2023年3月8日前提交材料到团委林钰杰老师处;3月10日评选工作结束。
附件1.个人评优申请表
2.集体评优申请表
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
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